教学部门职责
在学院中,教学部门负责规划、组织和监督教学过程。
教学组织的目标:
- 创建必要条件,为学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以促进个体在民族和普世价值、科学和实践成就的基础上成长、发展和职业成型。
- 引入并有效利用新的教学技术,以便职业教育能够及时适应社会和劳动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
- 将技术、职业教育和生产的教育计划整合起来。
教学过程的实施程序:
- 学院的教学组织基于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宪法、职业技术教育法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学院章程。
- 教学过程的组织基础是教学和教学方法工作的规划与记录。
- 教学工作的规划通过批准学年教学过程的时间表以及理论和实践课程的课程表来完成。
- 教学以以下形式进行:全日制(基于基础和普通教育)。
- 学生成绩的当前控制、期中和最终评估按照《教育法》的规定进行。
- 编写和出版符合现代科学技术状态、教育学和心理学要求的学科教学材料和其他教学方法材料。
- 开发并在教学过程中引入软件、自动化教学系统、课程信息支持系统以及信息图书馆系统。
- 培养教师的创造潜力,确保提高教师的资格和专业技能,完善教师团队的科学和方法潜力。
- 从接收招生委员会的个人档案到将毕业生的档案移交至档案馆的文件管理。
- 收集、处理并编制学生人数的当前和综合统计数据。
- 进行测试控制。
- 识别、总结和推广先进的教学经验。
- 改进学生的创造性和自主性学习能力。